2011年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我校组织专家对测试成绩优异者进行复核,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随机对部分项目的部分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测,以确定拟录名单。被我校确定的拟录考生应自愿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协议。签订协议的初录名单,我校将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招办备案。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将分别获得以下高考录取优惠(以协议书为准):
类别 计划签约数
高考录取优惠政策
A 类
82
1、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高水平运动员保送条件(一级及以上)的考生,通过我校组织的测试可免于高考录取(足球除外);
2、对于综合测试成绩特别优秀,但不具备教育部规定保送条件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给予高考一本线下20分的降分录取优惠。
B 类
44
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以上,予以录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与我校签约的考生,若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组织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统一测试,只有获得合格证者才能正式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B类项目除外);
2. 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入校一周内须到学校体育部训练办公室注册、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 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入校后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参加有关比赛。还应积极参加大学生体育俱乐部或社团活动,发挥积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为学校争光;
4. 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学校将执行新的政策规定;
5. 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政编码:710049
联系电话(传真):029-82668320 029-82665953(体育部)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交通大学体育部
2010年11月19日
西安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