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校运动队建设发展需要,对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进行研究并初步认定选拔对象,上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直辖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规定,按照考生的运动成绩和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六、约束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南京财经大学体育部咨询电话:025-84028181、84028182。
电子邮箱:xw20608@163.com、liw1119@sina.com
2、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电话:025-84028516
3、南京财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025-84028728
八、本简章如与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