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非浙江省)
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被评为全国和浙江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开始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有教育部确定的田径、篮球两支高水平运动队,多支校运动队保持常年训练。拥有室内外体育场馆14余万平方米,体育设施省内一流。先后承办CUBA东南赛区比赛、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赛事。近年来,我校体育健儿在全国、浙江省大学生各类运动竞赛中奋勇拼搏,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田径金牌百余枚,多次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足球、武术、健美操、网球、定向越野、游泳比赛冠军。攀岩、跆拳道、体育舞蹈运动员获得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冠军。2007年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共获得67枚金牌,取得丙组总分第一;2009年在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中获得32金29银13铜,共计74枚奖牌,位居奖牌榜头名;2010年第五届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共获得5金2银5铜的成绩,打破两项记录,列总分团体第三、女子团体第二;2011年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运动会田径项目比赛,破七项纪录,摘36金16银14铜共计66枚奖牌,获体育专业组、高水平组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男篮、男足代表队夺得浙江省大学生联赛丙组第一。田径、篮球、攀岩为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
一、招生项目、人数及范围
田径、篮球(男子),面向全国招收40人左右(其中省外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报考我校高水运动员项目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合格。
(二)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2月17日。
(三)现场确认地点:体育学院一楼大厅
三、专项测试与确认
1.根据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的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考我校田径和篮球(男子)项目的考生进行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2年2月18日8:30
测试地点:新田径场(田径)、体育馆(篮球)
专项测试费:50元
四、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我校招生专业的需要,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择优确认省外高水平运动员入围名单,及时通知入围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报考生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入围考生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
(1)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近两年内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2.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与地点另定)。考生通过文化课考核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0%以内)。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 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2575,82282245
传 真:0579-82282335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2012年浙江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本表寄至: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 号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 3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