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据教育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政策精神,2012年天津理工大学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
武术、跆拳道、女子排球。
各项目的招生人数根据运动队需要、考生的运动水平及报考人数等因素确定。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教育部允许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相关项目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认定),在教育部允许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相关项目中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国家(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办法及测试安排
报名采取面报方式。考生需出示身份证、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近两年竞赛秩序册、成绩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和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照片3张。
报名截至日期:2011年12月24日。
报到测试时间:2011年12月25日9:00。
报到测试地点:天津理工大学主校区体育中心。
测试内容:专项测试、身体素质。
测试结果:测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专业测试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
四、录取原则
1、资格认定: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向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申报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按省级招生部门的安排参加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或资格认定。未取得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认定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文化课成绩要求: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与测试合格的考生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根据运动项目和运动水平分别给予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或达到二本线的65%以上予以录取;运动水平特别优秀(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者,可申请参加单独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录取。
3、如果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以教育部新文件为准。
五、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测试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60216276)。
2、考生应本着“诚信” 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者,我校将取消其测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材料及复印件均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2、专项测试中所用专项器材、服装等需考生自备。
3、考生及家长的食宿自理。
咨询电话:
体育部:022-60215518、022-60215769
招生办公室:022-60216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