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由重庆大学和香港美视电力集团合作,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影视艺术学院,是重庆大学26个学院之一,设有表演、导演、摄影、文学、美术5个系,含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导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摄影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服装和化妆设计等8个本科专业(方向),学生毕业时由重庆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并按重庆大学学位授予条例授予学士学位;设有“电影学”硕士学位点,招收电影表演艺术研究、电影导演艺术研究、影视摄影艺术研究、电影文学艺术研究硕士研究生,每年按《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直接保送一定名额的硕士研究生。全院现有本科生近1000名,硕士研究生近60名。著名演员、导演、制片人张国立担任学院院长。
学院专业教学大楼和影视传媒技术教学实验中心面积近10000平方米,多功能小剧场、图书音像资料室、摄影实验室、排演室、拉片室、琴房、形体室、音频实验室、语音实验室、非编实验室、编辑室等设备齐全的教学设施。
学院本科目标是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具有创新思维的高级艺术人才,在教学管理中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实行学分制、主辅修制、第二专业制、优异生制及奖学金制等。学院与国内影视制作单位、艺术院校建立了多方面合作关系。学院的发展目标是建成一所集教学、创作、科研为一体具有多学科多层次的国内外知名影视艺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和人数
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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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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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力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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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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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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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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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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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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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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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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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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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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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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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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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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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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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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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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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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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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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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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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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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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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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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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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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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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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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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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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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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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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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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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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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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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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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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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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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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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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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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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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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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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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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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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校的招生专业中,凡生源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既要参加省统考,又要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或省里不组织统考的专业,只参加校考。我校校考各考点考试时间安排在春节前后,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考点(可以先参加校考,再参加省统考;或先参加省统考,再参加校考)。凡有省统考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者校考成绩有效。
二、报名条件
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完成高考报名手续。
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且身体健康。报考表演专业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的考生报考,须参加我校在北京、哈尔滨、沈阳、济南、长沙、西安、重庆任何一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考试参加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详细情况请咨询教育部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东风东路725号,电话:020-87750695;87750694)。
各专业外语课程以英语为主,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三、报名及考试事项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有省统考要求的需达到各省专业统考合格要求)和志愿填报按照当地招办的相关规定进行,正确填写学校代码、专业代码等信息。各专业文、理兼收。
(一)、专业考试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校所设报名点报名(不接受函报)。
1、报名时须交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报名时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考与否,恕不退还):
1) 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证及复印件(原件交验即退还)。
2)报名时需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复印件一份(原件交验即退还);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正面半身照三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其内容必须与高考报名所填内容完全一致)。
3、考生报名材料齐全经审核后由我校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4、考生可同时兼报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个专业(或方向)任一考点的专业考试。重复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考生在各考点该专业(方向)成绩均作废。
5、参加专业考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准考证按时参考。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 文化考试(全国普通高考)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我校寄发的文化考试通知单,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相关专业。(我校招生办公室4月中旬将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寄出,不合格者不寄发通知,可上网查询。我校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请查询各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
四、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1.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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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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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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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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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重庆联招,限重庆考生)
(A校区美视电影学院内) 023-65106258;65111919 |
1.表演专业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3.导演专业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
12月25日
至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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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
至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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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学府路331号) 045186655180 |
1.表演专业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1月13日
至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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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
至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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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北京电气工程学校) (北京朝阳区望京中路2号) 01064746914 |
1.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
1月15日
至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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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
至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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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沈阳大学)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 沈阳大学联合校区) 02462268563 |
1.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
1月19日
至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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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
至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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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辽宁大学) (沈阳市皇故区丛山中路66号) 02462602660 |
1.表演专业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1月18日
至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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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
至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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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02982330087 |
1.表演专业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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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
至 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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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
至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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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北京电影制片厂仿清楼)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77号) 0108204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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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演专业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导演专业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5.摄影专业 6.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
2月2日
至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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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
至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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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济南市招办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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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演专业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3.导演专业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5.摄影专业 6.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 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8.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
2月13日
至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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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
至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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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二里半) 0731887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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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
2月20日
至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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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
至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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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二里半) 0731887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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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演专业
2.播音与主持艺术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
2月19日
至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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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
至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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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
(A校区美视电影学院内) 023-65106258;65111919 |
1.表演专业(限重庆以外考生)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限重庆以外考生) 3.导演专业(限重庆以外考生)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5.摄影专业 6.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 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8.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限重庆以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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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
至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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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至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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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重庆考生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只参加设在我校的重庆联考即可。报考我校其他专业的考生须先参加联考,再参加我校的校考。
2. 考试内容:
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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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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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朗诵(体裁任选一种,时间限3分钟内)
⑵集体表演小品 |
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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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声乐(自备歌曲一首,无伴奏)
⑵形体(自备舞蹈、体操、武术展示且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⑶即兴小品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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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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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语言(指定作品即兴朗诵)
⑵ 命题小品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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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
艺术专业 |
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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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朗诵(自备散文、诗歌、故事、寓言一篇,时间限3分钟内)
⑵主题讨论 |
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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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播读新闻稿件
⑵话题评述 ⑶主持能力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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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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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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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编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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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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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命题编演小品
⑵ 回答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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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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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分析(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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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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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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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作品分析(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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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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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提问(文学艺术常识及新闻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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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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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提问(文学艺术常识及新闻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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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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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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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提问(综合素质考察及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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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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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创作(根据命题,创作1--4幅彩画。提供画纸一张,自备颜料及画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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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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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分析(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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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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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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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真人头像写生(提供画纸,自备画具) ⑵、色彩(提供画纸,自备画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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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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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命题创作(提供画纸,自备画具)(2)人物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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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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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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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真人头像写生(提供画纸,自备画具) ⑵、色彩(提供画纸,自备画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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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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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命题创作(提供画纸,自备画具)(2)、场景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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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
文学专业 |
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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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分析(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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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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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提问(文学艺术常识),可提交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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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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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写作(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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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
我校根据各专业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前不作分省来源计划,学校根据合格考生报考情况确定各省录取名单。凡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1、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 其普通高考成绩和参加本省相关专业联考成绩均须达到本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本科第二批及以上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2、报考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参加本省相关专业联考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本科第一批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六、其它
1、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年学费预交1.5万元/年,年终按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结算;
2、住宿费:学生公寓1200元/年。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七、申明:本次专业考试除专业考试费外,不收取其它费用,敬请考生及家长注意!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美视电影学院
邮政编码:400044
联系电话:023-65106258、65111919(美视电影学院)
023-65102370(学校招生办公室)
传 真:023-65106258(美视电影学院)
网 址:http://www.msfilm.cqu.edu.cn http://www.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