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创办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位于厦门岛南端,背依连绵起伏的五老峰,面临碧波万顷的东海。这里风光旖旎,四季如春,具有培养艺术人才的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备的教学设施,现有全职教师 103 名,其中教授 16 名,副教授 27 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创办于 1983 年, 1984 年起招收本科生。 1987 年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3 年获准设立艺术设计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5 年获准设立艺术硕士( MFA )学位授予点。学院各专业同时面向海外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目前在校本科生 1175 名,在校硕士生 271 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依托厦门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以艺术创作为中心,以学兼中西为基础,以开发学生潜能为目标,在跨越式发展中建立交叉学科、特色学科,推动素质教育,培养既继承优秀传统又富于创新精神的高层次艺术人才。 一、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美术系 2009 年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本科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 电话: 0592 —2188888 传真: 0592 —2180256 网址: http://zsb.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电话: 0592 —2184118 传真: 0592 —2184117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 0592 —2182404 , 2182165 传真: 0592 —2181499 邮编: 361005 网址: http://art.xmu.edu.cn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 电话: 0592 —2182405 , 2186171 传真: 0592-2185990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 电话: 0592 —2182406 , 2186172 传真: 0592-2186172 附件一: 厦门大学专业校考音乐考点一览表(报名、考试时间确定后将及时上网公布):
附件二: 厦门大学专业校考美术考点一览表(报名、考试时间确定后将及时上网公布):
※ 音乐学专业(招收 60 人): 1 .音乐教育方向招收 30 人(只招收福建省生源); 2 .艺术管理方向招收 30 人。 ※ 音乐表演专业(招收 100 人): 1 .舞蹈方向招收 20 人; 2 .作曲方向招收 5 人; 3 .声乐方向招收 18 人; 4 .民乐方向招收 15 人,包括琵琶、二胡、扬琴、古筝、竹笛 ( 包括埙 ) 、柳琴、中阮; 5 .键盘方向招收 15 人,包括钢琴、手风琴、双排键; 6 .管弦乐方向招收 27 人,包括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司)、木管(双簧管、黑管、巴松)、铜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二)美术系(共招收 180 人): ※ 美术学专业(招收 45 人): 1 .美术教育方向招收 30 人(只招收福建省生源)。 2 .艺术管理方向招收 15 人。 ※ 绘画专业(招收 30 人): 绘画方向(包括中国画、油画)招收 30 人。 ※ 艺术设计专业(招收 105 人 ): 各方向(包括环境艺术、视觉传达、综合材料与多媒体、雕塑)共招收 105 人。 · 备注:绘画专业与艺术设计专业不可兼报。 二、 招生对象 1 .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2 .音乐、美术所有专业实行文科、理科兼招。 三、 报 名 1 .符合上述条件,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到我校设立的考点进行现场报名,本人亲自填写我校专业考试报名表并领取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2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按我校所设考点规定的报名日期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 ① 本人身份证; ② 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专业统考合格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 ③ 个人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近照 3 张; 3 .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确认个人有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或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上的报名号)、高考科类、报考专业(方向)、有效联系地址和电话(含区号)等。 4 .获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若在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考生号,须于 2009 年 3 月 12 日 之前以传真的形式,将姓名、省份、高考科类、报考专业(方向)和考生号提供给所报考的音乐系或美术系。 5 .凡因上述信息填写错误或逾期提供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 专业考试报考费 1 .美术类 150 元 / 人(其中初试 120 元,复试 30 元), 2 .音乐类 150 元 / 人(其中初试 120 元,复试 30 元)。 五、 专业考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报考证(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对在我校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专业考试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音乐类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美术类考生自备颜料、画具。 考试科目: 美术(含美术学(艺术管理方向)、绘画、艺术设计专业) 上午:素描( 2 小时 30 分头像写生) 下午:色彩( 2 小时 30 分静物默写) 注: ① 专业考试成绩:色彩占 50% ,素描占 50% 。 ② 厦大以外考点的报名和考试时间以各考点实际通知为准。 音乐 一、音乐表演 ※ 表演方向 (一)初试: 声乐、键盘乐、管弦乐、民乐任选一项;(自备两首曲目,伴奏自带)。 (二)复试: 乐理考试(含听写),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其中,听写时间 30 分钟,笔试时间 90 分钟(乐理考试成绩占专业考试成绩的 15 %)。 ※ 舞蹈方向 (一)初试( 15% ): 1. 基本功。 2. 形体目测。 3. 自选舞蹈片断。 (二)复试: 1. 舞蹈片断,技巧测试。 2. 模仿与节奏。 ※ 作曲方向 (一)初试: 1. 旋律写作(给主题和音型)。 2. 面试: <1> 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 <2> 民歌或地方戏曲、曲艺演唱; <3> 模唱; <4> 视唱。 (二)复试: 1. 基本乐理、听写。 2. 和声。 3. 歌曲写作(给词谱曲)。 (复试成绩占专业考试成绩的 15% ) 二、音乐学 ※ 艺术管理方向 (一)初试:才艺表演。 (二)复试:乐理(含听写),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其中,听写时间 30 分钟,笔试时间 90 分钟(乐理考试成绩占专业考试成绩的 15 %)。 六、 志愿填报 1 .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和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的福建省考生,专业考试只须参加福建省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 2 .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和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以外专业(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厦门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方可填报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志愿。若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专业考试,该类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 七、 文化考试 考生均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本省组织的高考。 八、 录 取 1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福建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须达到本科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须达到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出档考生中,首先根据专业成绩进行总排序,在专业成绩排序进入招生计划数 2 倍范围以内的出档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根据文化考试成绩进行录取。该录取规则最终以福建省招办审核通过为准。 2 .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美术学(艺术管理方向):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专业成绩排序进入招生人数四倍范围以内)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按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进行录取,原则上按其文化考试成绩与生源所在地省份划定的普通类本二批次(或相应批次)同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差值进行比较,决定是否录取(对于高考总分不是 750 分的省份按 750 分进行折算)。 3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和美术学(艺术管理方向)以外各专业(方向):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专业成绩排序进入招生人数四倍范围以内)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按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各省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专业方向及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九、 学 费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9360 元人民币。 十、 监 督 厦门大学监察部门对艺术专业招生录取进行全程监督。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对我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共同维护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的秩序。 十一、 入学与复查 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依据教育部已颁发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特别提示: 1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有关工作规定。学校的专业考试工作由我校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管理;艺术学院各系负责实施;学校招生办负责录取工作。 2 .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且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报考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未组织全省专业统考省份的考生除外)。报考我校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最终以考生所在省份招办审核通过为准。 3 .凡我校设立考点的省份的考生只能选择所在省份的我校考点进行报名和考试(音乐表演中舞蹈方向和作曲方向除外);其余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我校设立的考点中,选择其中之一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音乐表演中舞蹈方向和作曲方向除外)。凡未按我校上述报考规定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在我校各考点所取得的专业考试成绩均视为无效。 4 .报考音乐表演(作曲方向)、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的考生只能在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5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计划编制过程参照所设立考点的参加专业考试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录取过程中将根据各专业(方向)合格报考生源和各省出档情况作适当调整。 6 .我校将尽快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合格线。考生可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和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