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陕西省内考生必须在西安考点参加考试;河北省、江苏省的考生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雕塑”专业以外的专业,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者考试成绩无效; 其他省考生可在下列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考试,不得重复报考。)
考 点 | 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 | 考试时间 (2009年)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1月4日-5日 | 1月6日-7日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 0471-4392381 |
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 | 1月16日-17日 | 1月18日-19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华强路95号 | 0771-2410160 |
辽宁沈阳大学 | 2月2日-3日 | 2月5日-6日 |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 024-24692256、24694546 |
江苏无锡市湖滨中学 | 2月4日-5日 | 2月7日-8日 | 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0510-82810954、82810437-8026 |
江苏南通市招办 | 2月4日-5日 | 2月7日-8日 |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附8号南通市招办 | 013912859508、013003530886 |
山东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 2月4日-5日 | 2月7日-8日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 0536-8223019 |
河南郑州铁六中 | 2月5日-6日 | 2月8日-9日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0371-6997363、66952074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2月9日-10日 | 2月12日-13日 |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0451-86655180 |
河北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2月12日-13日 | 2月15日-16日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0311-85333628、85333630 |
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 | 2月15日-16日 | 2月17日-18日 | 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 0791-8506274 |
广东深圳行知职业技校 | 2月16日-17日 | 2月18日 |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北斗路文华花园20号 | 0755-25114678、25105824 |
上海行建职业学院 | 2月19日-20日 | 2月21日 | 上海市闸北区原平路55号行建职业学院内 | 021-66101477 |
西安美术学院兰州培训中心 | 2月20日-21日 | 2月22日 | 甘肃画院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8号 | 0931-8818598、8812103 |
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2月26日-27日 | 3月1日-2日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 | 027-85620977、85620979-8005、8006、8007 |
西安美术学院 | 3月7日-10日 | 3月12日-13日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029-88222342、88247882 |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3)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www.mei-shu.cn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成绩达到我院要求的考生,随后将邮寄“2009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
体检由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高职录取以高考志愿表中是、否上专科栏志愿作为参考)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录取原则:(我院2009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史论专业方向: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专业总分÷200×30)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按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3)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3、根据各省一志愿报名情况按不同地区划定录取,专科招生面向外省(除特教)。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专业准考证”、“文化准考证”、“专业合格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A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政策,收费标准如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①本科:绘画类、艺术设计类专业15000元/学年、美术教育专业13000元/学年、摄影专业9000元/学年、美术史论专业7000元/学年
②专科(高职):9000元/学年
B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C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6、我院在深圳、上海设有两个教学点,凡录取到以上教学点的新生,前两年分别在教学点学习,后两年回西安本院学习。
7、学生毕业后实行国家政策指导,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报考美术教育系学生在四年的本科教学中,除学习美术专业课程以外,同时接受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普通话测试等课程的教学。在四年学业完成后获得本院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还可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附属中专、成人教育学院(设有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本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邮编:710065
网址:www.xafa.edu.cn www.xafa.com.cn www.mei-sh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