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及录取原则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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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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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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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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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学(广告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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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辽宁省2009年美术类专业考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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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9年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我校不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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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70%,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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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学(视觉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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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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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辽宁省2009年广播电视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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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9年广播电视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科目,我校不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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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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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节目主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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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辽宁省2009年广播电视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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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9年广播电视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科目,我校不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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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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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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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辽宁省2009年广播电视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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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9年广播电视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科目,合格后我校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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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者,按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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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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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辽宁省2009年美术类专业考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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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9年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我校不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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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业考试合格者,按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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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主持与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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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辽宁省2009年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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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9年广播电视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科目,我校不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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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合格者按高考成绩(含数学分,省控制线上)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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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电视节目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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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辽宁省2009年广播电视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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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9年广播电视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科目,我校不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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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电视节目制作(摄像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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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辽宁省2009年美术类专业考试条件或者符合辽宁省2009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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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辽宁省2009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科目,或者参加辽宁省2009年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任一合格皆可,我校不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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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影视表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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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辽宁省2009年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考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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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9年戏剧影视艺术类影视表演专业统考科目,我校不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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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划定的分数,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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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导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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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9年戏剧影视艺术类导演专业统考科目,我校不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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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70%,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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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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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9年戏剧影视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考科目,我校不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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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0%,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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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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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民间艺术表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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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朗诵、命题表演、一分钟笑话;复试:唱歌、形体、命题表演、艺术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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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划定的分数,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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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校考安排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专业
报名条件:参加辽宁省2009年广播电视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合格考生。
报名时间:2009年3月2日-3月4日。携带200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辽宁省2009年广播电视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合格证。
报名考试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京沈街58号)艺馨楼。
考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知识问答,满分为100分;漫画临摹,满分为100分;色彩填涂,满分为10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漫画临摹、色彩填涂考试时间:2009年3月7日。综合知识问答届时通知。
考试用具:考生自带绘画画笔和绘画彩笔。
报名考试费用:180元。
2.表演(民间艺术表演)专业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5 日— 19 日
报名地点:辽宁大学蒲河校区
考试时间:2009年3月7日
考试地点: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艺馨楼
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内容:自备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段,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100分;命题表演,满分150分;一分钟笑话,满分150分。初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初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形体(舞蹈或武术),满分150分;唱歌(民歌),满分150分;命题表演,满分50分;艺术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加试唱歌、舞蹈以外的如艺术体操、魔术、曲艺、器乐演奏等,所需乐器除钢琴、古筝外自备),满分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报名考试费用:初试80元;复试100元。
3.外省艺术类招生专业及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办学地点
艺术类本科专业学生在我校蒲河校区就读(沈阳市京沈街58号);艺术类高职专业学生在沈阳市东陵区丰乐一街就读。
八、学费收取标准
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艺术类专业每学年收费标准:广告学(广告设计)、广告学(视觉传播)、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节目主持方向)、摄影专业学费10000元;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导演方向)、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各专业学费15000元;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专业学费12000元。高职艺术类专业每学年学费7000元。
九、咨询电话
文学院(024)62602473;广播影视学院(024)62602115、62602116;本山艺术学院(024)62602985;学生处(024)6220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