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 学力:本科 学制:四年
●专业名称:美术学(美术教育) 学力:本科 学制:四年 ●专业名称:音乐学(音乐教育) 学力:本科 学制:四年 ●专业名称:舞蹈学 学力:本科 学制:四年 本专业以舞蹈学专业技术及专业基础理论为主要学习内容,以国家文化建设需要为培养方向。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了解相关人文科学知识,较高的综合素质。成为能够在专业艺术团体、群众文艺团体、各类大专院校从事舞蹈教学工作、课外活动指导、舞蹈表演、编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注:1.以上招生人数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2.专业学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四.报考办法 1.报名方式:广西区内考生以艺术类联考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陕西、湖南、江西、山东考生须采取面报方式,在考前1-2天到我校在上述四省指定的考点报名。
2.考生本人凭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艺术专业高考考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和考试。
3.报名考务费美术类150元/生,音乐舞蹈类180元/生。
4.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五.考试安排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含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专业):
1.专业考试科目:色彩、素描
2.成绩评定办法:每门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折合为200分。
注:美术类两专业在广西区外同一省统考一份试题,我校在同一省的美术类单考成绩对两专业均有效,美术类考生在指定考点报名时,报任意一个专业均可,专业的确定以高考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为准。 (二)音乐学(音乐教育)
1.考试科目(1+1+1):
(1)音乐理论(1门):视唱练耳
(2)专业科目(1+1):演唱、器乐演奏任选其一门主科目,主科目考声乐还须加试器乐演奏或舞蹈,主科目考器乐演奏还须加试声乐或舞蹈。
2.演唱、演奏科目考试说明。演唱:自选独唱歌曲一首(4分钟左右),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代为伴奏。器乐演奏:钢琴(考点提供)或其它乐器(自备),自选:音阶、和弦、琶音一组;乐曲一首(不超过5分钟)。
3.成绩评定办法:每门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折合为200分。
4.各科考试科目权重系数:唱练耳1,专业考试科目1(主考科目占90%,加试科目占10%)计入总分。
(三)舞蹈学
1.自选表演(基本功、民间舞组合各选一种),
2.两分钟即兴表演, 3.成绩评定办法:每门满分100分,总成绩为200分。
注:我校将于4月15日前按照1:4的比例发放合格考生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同时所有考生从当天起登陆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edu.cn)直接查询专业课成绩。
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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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录取原则 考生在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专业成绩为基准择优录取(广西除外),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政策为准。 八.入学与复查 1.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录取通知书,按照入学须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2.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体检与复试,凡复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