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中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招办咨询电话:027-67842763
学校网址:http://www.scuec.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www.scuec.edu.cn/xsc/zs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全日制多学科综合性大学。校址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院路708号,学校代码为10524,学校性质为公办。
第二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美术类学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等。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力证书的学校名称为中南民族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我校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预科各专业招生工作。独立学院的招生章程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