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体育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简章
天津体育学院招生信息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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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规模也不断扩大,形成了以体育专业为主体,体育学与相近专业交叉的多学科、多层次教育体系。现开设15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理学、文学和管理学等4个学科门类;拥有7个硕士学位点,涵盖体育学、教育学和临床医学等3个一级学科;2003年被教育部正式批准为“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与北京体育大学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2005获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0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同年,被教育部批准为“硕士研究生招生推免权单位”。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和诸多教学、科研奖项、多个全国性重点研究基地和实验室;拥有4门国家级精品课、数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和两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建有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和重点学科,数门市级精品课以及市级教学团队;2009年获得全国体育教育专业基本功大赛总分第一名。此外,在科研、竞赛训练、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果,正在为建设成具有一定规模、特色突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体育学院而努力奋斗。
二、招生组织机构
在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招生监察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生专业
专业 计划 学制 科类 备注
体育教育 2人 三年 文科
社会体育 1人 三年 文科
舞蹈学
(舞蹈教育、艺术体育) 2人 三年 文科
市场营销(体育产业经营) 1人 二年 理科
英语(国际体育交流) 1人 三年 文科 须参加英语听说测试
四、专业介绍
1、体育教育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并有现代教育观念、良好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以及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从事体育教学、学校训练、竞赛、科研与体育管理工作的师范型、应用型人才。
2、社会体育专业:培养适应我国体育社会化和产业化发展需要的,具有社会体育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能在各级各类健身中心、俱乐部及其相关领域中从事健身技能指导、科学健身咨询、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经营开发等工作的综合性应用型人才。
3、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艺术体育):培养掌握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具有较高文化艺术修养,以及一定的舞蹈表演、教学、创编能力,能够在普通学校、社区、俱乐部、机关团体、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部门从事以舞蹈为特长的艺术教育与普及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此外,本专业还专门开设有艺术体育方向,培养艺术和体育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主要以健美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等项目为主)。
4、市场营销专业(体育产业经营):培养具备经济管理、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并掌握体育产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体育产业的经营开发与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体育经纪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5、英语专业(国际体育交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较广博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一定的体育专业知识,能够从事体育外事翻译、体育产业、英语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英语人才。
五、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正式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3、考生高职期间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本科专业相关相近。
六、专业考试
㈠报名时间与地点:2011年1月4日上午8:30——下午17:00,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㈡报名所需材料:考生须持报考资格证明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毕业证(或学生证)及一份复印件,1寸同版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四张。
㈢报名考务费:艺术、体育类150元/人,非艺术、体育类90元/人。
㈣考试时间与地点:2011年1月8日(详见准考证),天津体育学院职业技学院(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号,东丽区规划展览馆旁)。
㈤专业考试内容
1、 体育教育专业: ⑴笔试:学校体育学
⑵素质测试:100米、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
2、社会体育专业: ⑴笔试:社会体育概论
⑵素质测试:100米、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
3、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艺术体育):⑴笔试:舞蹈艺术概论
⑵专项测试:基本功、表演等(可从古典舞、芭蕾、民间舞、现代舞、健美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中任选一项,自备音乐,表演限时三分钟,不得穿着表演性演出服装。)
4、市场营销专业(体育产业经营):笔试:市场营销学
5、英语专业(国际体育交流):笔试:综合英语
㈥成绩查询:2月底以前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七、录取原则
1、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考试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公平、公正地录取。
2、在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将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报考我院的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
八、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我院将给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体检不合格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
十、待遇
学生入学后的待遇按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的有关文件执行,学业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毕业证书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
十一、学费标准
体育教育专业3200元/学年 市场营销专业(体育产业经营)3200元/学年
社会体育专业3200元/学年 英语专业(国际体育交流)4000元/学年
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艺术体育)10000元/学年
注:以上为2010年学费标准,2011年如有变动,以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十二、办学地点: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十三、招生咨询
咨询部门: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3015120
网址:www.tjus.edu.cn E-mail:zhb@tju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