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在广告作品中具有三个方面的特殊作用。一是彩色广告较单色广告更能吸引人的注意力,鲜明的色彩对于瞬间出现的即刻注意起着显著的刺激作用。二是彩色广告画面较之黑白画面更能逼真地再现商品的真实性,忠实地反映商品的颜色、质感、量感,展示出商品的真实面貌,并通过色彩感受引发公众的统觉心理,刺激消费需求。三是广告色彩对企业或其产品的象征作用,通过商品各自独特倾向的色彩语言,使消费者更易辨识和产生亲切感。使公众或消费者一看广告的颜色基调.就能估计出是哪个企业,哪种商品。
色彩在广告中的应用,就如同色彩对于图画,标题对于正文,对增加广告的注意价值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色彩是人通过眼睛感受可见光刺激后的产物。明亮度、色相和纯度是色彩的三要素,是光感过程的第一类要素;而面积、形态、位置、肌理等形象的四要素是获得色彩表现的条件,被称为色彩的第二类要素;此外,任何色彩都影响人的感觉、知觉、记忆、联想和情绪等心理过程,产生特定的心理作用,如冷暖、轻重、厚薄、远近、动静、朴实、华丽等,这些被称为色彩的第三类要素。
广告的媒体很多,也是大面积、多层次展现企业或产品形象的最有力手段,是企业形象识别系统中最主要运用系统之一。运用标准色进行的全方位广告画面设计,能给公众造成一致、统一的企业或产品感受,对企业识别的强化和扩散有显著的作用。尤其是电视广告制作费用和播出费用昂贵,时间限制性极强,欲在极短的几秒钟内,产生最强的效果,是极不易的事情,因此,广告中的识别色彩选择、策划是VI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外色彩研究的权威人士法伯·比兰曾精辟地指出:往往不在于使用了多少色彩,而关键在于色彩运用得是否恰当。在一则广告里如果色彩运用过多,反而会伤害了它的宣传力量。为了恰当地达到宣传效果,对于色彩永远要运用得明智高超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