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素描是设计教学中的一门必修课,作为一种艺术造型基础的素描,它能传达出设计者对自然、生活的独特感受和设计意念,是从事艺术设计活动的起点。笔者认为:在不同的教学侧重中,对各种主张应有适度的把握,将各自的优势进行有机的整合,在实践中逐渐摸索出一条相对适应于艺术设计教育所需的素描教学体系来。
关键词:设计素描教学模式
就目前艺术设计专业的素描教学来看,其基础地位与价值取向各有侧重,教学模式不一:有的偏重于传统意义上的绘画性素描的造型基础训练,强调其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写实与具象性的表现;有的偏重于线性框架结构的训练,强调其内外形体结构的构造组合关系与物象某一局部的超写实表现;而有的又关注于抽象性的创意训练,强调其解构性的重组与意向性的表现……从学生这一层面上讲,在一些认识和表现问题上,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理解上的差距,有的人误以为掌握和运用设计素描主要是靠单纯的设计理念,或者认为只要学好了绘画性写实素描,即可完全替代艺术设计所需的素描造型。
事实上,所谓设计素描的理念是靠一定的素描造型理论知识和大量的实践来支撑的,是经验的积累和艺术修养的升华。写实素描是设计素描的基础,设计素描是写实素描的发展和变化。
应该说,设计素描是探讨和利用造型元素的构造表现原理来发掘人的理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的方法,是针对艺术设计专业和相关设计专业的一门必修的造型基础课程之一。
艺术设计专业的素描教学,其教学目的实现形式本来就应该多样化,不必简单地归结为某种模式。况且,西方提出设计素描这一概念的历史也只有几十年,引入我国作为艺术设计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也只是在20世纪80年代,应该说还处于形成与发展的阶段,许多理论问题还有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检验。给予宽松的学术氛围、多样的教学手段、宽泛的选择空间去发展其优势,是学术民主的一种体现,因此不必过早地加以定论。但在所有教学主张中,有一点应该明确,即:其最终目的应是统一的,根据艺术设计的特点和要求,既要有利于启发和拓展学生的设计思维,又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动手能力。
一、明确教学目的,树立设计素描意识
大凡基础课程的教学,都有一定的专业指向性,好比有什么样的建筑就有什么样的基础一样。同样,艺术设计专业的素描基础教学也不例外,也有培养方向的问题。
不言而喻,艺术设计专业是艺术、技术与科学相结合的一门应用性专业,设计素描是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创造性思维的和有目标的造型活动,是在传统绘画性素描的基础上,通过具象认识大自然的造物法则,并从具象中探寻抽象的规律和发现抽象的形态;关注物象造型的内结构与外结构的有机结合,启发我们的想象空间,找出物象结构与功能的相互关系和变化规律,经过提炼与归纳,形成理念的形态,利用其可重新构建的因素,在符合设计应用功能的前提下,重树新的形象,并要求在训练的过程中加强对设计意识的培养。
由此可以看出,设计素描与绘画性素描是既有联系又有差别的不同体系,绘画专业对素描基础的要求是:精神内涵第一,物质性第二,强调人的审美信息传达,如国画对素描的要求是以短期的线性形态表现为主;油画是以长期的块面结构与明暗调子素描的训练为主,其目的都是为了培养坚实的具象造型的基本功和增强相应的审美能力,具有明显的人文色彩。而艺术设计专业的素描训练则强调物质性、适用性第一,精神内涵第二,更多的是关注适用性、功能性。
按照先物质后精神的设计基本原则,任何设计都势必要受其使用功能的制约与限定。推而论之,艺术设计专业的素描教学也必然要受到一定的制约与限定,正因为有了这种制约和限定,人们才将设计专业的素描基础训练称之为设计素描。其目的的实现也理所当然地受制于设计的特点与要求,即实施设计素描的教学与训练是为了学生在今后的设计活动中,能根据各类设计的需要,有效地运用素描这种形式,传达、记录、转化视觉信息的结果,并具有扎实的造型能力来应对各类设计之所需。简言之,设计素描的教学目的是针对艺术设计专业的需要,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创新意识与审美意识,提高学生的观察、分析、认识及表现能力。因此,设计素描的教学各环节的设计都应与设计相关联,反映设计的基本属性,成为设计的有效手段。
设计素描与传统的绘画性素描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着明显差别,其根本区别在于其价值取向不一,具体表现在:
1. 功能特点
所谓功能,即作用与效能的意思。绘画的概念是“通过再现对象的具象描绘来反映意识形态的创作”,那么绘画性素描的功能就体现在它的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审美作用等方面。其价值取向在于精神与情感的熏陶或其本质特性来体现它的价值作用。相比较而言,设计素描的功能性特点,却以强调其物质性与适用性为第一要素,而其精神内涵与审美内涵则处于从属的地位。也就是说,在教学中,素描训练必须受适用功能的制约,而正是由于这个因素,艺术设计专业所必需的素描训练才显示出它的真正价值和特色。
2. 造型特点
所谓造型特点,即造型活动或作画过程中独有的特征。由于不同专业的素描在教学中其功能价值的取向不同,相应地带来了其造型特点方面的差异。绘画性素描的特点表现在:一是讲究画面构图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二是具象再现的可能性,强调体现作者的思想感情与审美主张。而设计素描的造型特点是:构图更加关注其画面构成要素的合理性安排,能充分反映物象的本质属性与特征,在这个前提下,才考虑其画面的相对完整性,强调创造性地构造与表现物象,具有造型的多样化、视感的多属性、空间的多维度、效果的中介性等特点。
3. 思维特点
思维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活动方式,反映在设计素描中是有着其个性特点的。
绘画性的素描一般运用的是形象思维,强调的是艺术的审美性。所谓形象思维,概言之就是对生活进行直观感受和形象的再现。在绘画中体现的是一种直观性与形象性有机结合的思维活动方式。其特性具体表现在形象思维对感性认识的全面依赖,并从审美的角度来关注客观物象,它是以感性为引导、理性为内容的形象思维。
而设计素描则运用的是设计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方式。所谓设计思维,概言之就是指在设计过程中对客观素材与感受进行间接、概括、综合的反映,强调的是科学合理性。由设计思维与形象思维组合成的设计素描思维其特点主要体现在:直接性与间接性的结合、个别性与概括性的结合、典型性与综合性的结合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在具体思维活动过程中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