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市建设职工大学;校址:北京市朝阳区水碓东路15号;办学层次:成人高校大学专科;办学性质:北京市建设职工大学是经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院校。
第三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面向全市建筑业,服务全社会,为首都经济建设培养具有大专学力的应用型技术和管理人才。
第四条 办学特点: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学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发展方向,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建立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中心的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新型教学体系。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和开发新专业,突出行业办学特色,不断地把成熟的管理经验和施工技术引入课堂,增强了教学的实用性和针对性。自1995年起,学校根据北京市关于重点、关键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的要求,在学力教育的同时,融入岗位培训的教学内容。使学员在毕业前取得北京市建委颁发的相应的工长、造价员、项目经理等岗位证书。实现了一次学习取得多证的目标,满足企业对实用型、技术型人才的需求。
第五条 本校2007年计划招生专业: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计划40名,修业年限三年;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招生计划30名,修业年限四年;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招生计划60名,修业年限四年;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招生计划60名,修业年限四年;工程造价专业招生计划70名,修业年限四年。
第六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力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七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为夜大(业余)学习形式,授课方式为面授。
第八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时间根据专业类别及学习形式分为3年、4年,业余学习的面授时间安排在周五的下午加晚上、周六一天。上课地点在朝阳区水碓东路15号。
第九条 本校招收的艺术类学生需报名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加试科目:色彩、素描。加试时间为2007年9月23日(周日)上午8点20分—11点50分。加试地点为北京市建设职工大学教学楼。考生可根据情况自愿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辅导班,辅导费200元。考试费50元。加试一周后,考生可通过电话查询专业课成绩,查询电话:85963620、85982060.
第十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
第十一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二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不开班予以停办,已上线考生转达至其第二志愿或由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整至其他院校录取。
第十三条 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为:理工科业余学习为2300元/学年。人;艺术类业余学习为2900元/学年。人。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北京市、朝阳区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六条 本校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水碓东路15号,邮政编码:100026。校内办公地址:北京市建设职工大学教学楼二层招生办公室(202室)。
咨询电话:85963620 85982060 86398010
传真:85963620
网址:www.bccs.cn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