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2009年成人高教招生简章
吉林医药学院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学院创建于1952年,曾是一所具有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军队医学院校。2004年8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学院由军队整体移交吉林省,纳入国家普通高校序列,面向全国招生。
2009年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在吉林省招收如下专业:
注:
1、根据国家规定,从今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停止招收成人脱产班。
2、函授、业余班利用寒、暑假上课。
3、专升本医学类考试科目中的医学综合包括:人*解剖学、生理学、诊断学和外科总论。
4、学院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外语考试均为英语考试。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力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报考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力;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力或中专水平证书。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考生报名时必须持本人正式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现役军人持本人军官证或士兵证、警官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到各县(市)招生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间:2009年8月上旬;
3、考试时间:2009年10月10日-11日。
三、毕业
凡参加全国统一成人考试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吉林医药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力。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学院有关规定,本科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四、其他
1、本简章未尽事宜及个别变动均按《吉林省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指南》执行。
2、学院地址: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乘3、103、19、33、52、56路车到医药学院下车即可。
3、吉林医药学院成人教育招生电话:0432-4560186/456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