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学会会长谈教育改革 年限应普及到12年
不久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满足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本次《纲要》涉及了哪些民众关心的热点及难点问题?未来十年中国的教育又将会走向何方?针对这些问题,光明网邀请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教授做客《光明讲坛—教育观察》栏目,为广大网友解读我国教育改革的。
顾明远,中国教育学会会长,教育部教师教育专家委员会主任,规划纲要第二战略课题组组长。
教育年限应先普及到12年
光明网:顾教授您好!我们知道您亲自参与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作为教育学领域的专家,您认为本次《纲要》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顾明远正在接受光明网主持人王莉的采访。祁鹏宇 摄
顾明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工作方针是二十个字,“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我认为这二十个字就是《纲要》的最大亮点。
光明网:请您为我们解读一下这二十字的方针。
顾明远:优先发展,是指对教育先行,教育在现代化建设里面要优先发展,这是从国家角度来说的。育人为本,是指我们教育本质就是育人,就是首先培养人,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人的培养。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这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两大重点。因为我们的教育工作已发展到一个新的时期、新的转折点,要由数量的发展转为质量的提高,也只有提高质量才能真正实现公平。另外,敢于创新是能够实现上面目标的一个很重要的保证,要通过改革,通过创新来达到育人为本、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的目的。
光明网:本次《纲要》最想解决什么问题?
顾明远:我们国家先后出台了三个《纲要》,一个是2006年的《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还有前不久的《人才资源规划纲要》,以及最近的《教育规划纲要》,这三个《纲要》的核心内容就是促进人才培养。
光明网:《纲要》中说“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的核心任务”,在这个过程当中,“要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适应社会的发展两者结合起来”,您认为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怎样处理好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顾明远:过去我们过多地强调了为社会发展服务,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都是为政治服务、为经济服务、为社会服务。但是怎么能够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必须要提高人的素质,人的素质提高了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这两者不是矛盾的,是相辅相成的。所以最根本的问题还是要促进人的发展,只有人发展了,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当然,人的发展也是有条件的,如果这个社会不发展,人也是发展不起来的。
光明网:应如何理解《纲要》及学习型社会的关系?
顾明远:在《纲要》里面讲到,学习型社会提倡全民阅读,叫做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是全民的学习。从形式上来讲,就是人人都在学习。我认为学习型社会最根本的特征是创新型社会,学习是为了个人发展,社会要发展更要学习;一个组织要发展,也要学习。我认为学习型社会的内涵就是以学习促社会的发展。
光明网:《纲要》提出要把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转变,要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您认为人力资源强国应该怎么理解?
顾明远:人力资源强国主要是表现在普及和提高两个方面。从普及来讲,国民素质要极大地提高,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就要延长学习的年限,我们现在人均受教育年限只有9.5年,与发达国家的14年受教育年限相比差得很远,所以我们要延长学习年限,比如说普及高中阶段、普及大学阶段,我认为至少应该先将教育年限普及到12年。从提高来讲,我们要培养一批拔尖的人才、杰出的人才、各方面具备大师级水平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