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真的能“自主”?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5所高校招生部门联合宣布,5校将在2010年高考自主选拔录取中展开合作:5所高校在协商确定命题思路和要求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专家组完成部分笔试科目的命题和阅卷工作,而报名和面试仍由各校独自完成。(10月20日《中国青年报》)
自主招生作为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已经成为教育改革的新希望。不少专家、学者也大谈自主招生之利,并建议教育部门不断扩大高校的自主招生权。的确,自主招生在理论上为高校提供优质生源保证,一定程度上防止偏才、怪才因高考发挥失常而名落孙山,但随着武大、武科大等高校部分领导的不断落马,这一探索之举逐渐成了人们的“心头病”。
笔者以为,具备自主招生权的高校必须拥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一个高校落实自主招生的效果与其独立的地位息息相关,倘若办的是“行政大学”、“计划大学”,是校长对上级官员负责,自主性将被大打折扣,决定命运的分数将很可能被暗箱操作,从而,这种特殊机会将被有钱有权人士的子女所占有,而不拘一格招人才就会成为十足的幌子。那样的话,自主招生名额就成了权力寻租、觅求腐败的捷径,会导致更多的孩子失去教育公平。
其次,自主招生的高校必须具有良好的声誉。在一个成熟的教育体系中,学子以学校的声誉为荣,社会各界也将大学当成值得敬仰的长者。历史上,我国不少大学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担当了振兴民族,甚至是救亡图存的重任,西南联大、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一串串耳熟能详的名字,都是在那时名扬中外。大学里教授治校、学者育人,赢得了社会的尊重。那时的自主招生,培养出的优秀学子,不少成为国家栋梁,那时的自主招生权之大,远远超越今日,但质疑与批评者却寥寥无几,原因之一就是学校以育人为宗旨,以名誉为担保,而冒“天下之大不韪者”的风险就是“损毁校誉、遗臭万年”。
再次,扩大自主招生规模必先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在贪腐面前,北工大、武科大,甚至百年老校武大也未能幸免,近日,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武大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被送进了班房。目前,高校里,校长的权力缺乏足够的制约,而院墙外,纪检监察部门似乎对高校也不感冒。高校俨然已成监督真空的“高地”,借用百姓的语言,连校长都如此,何况底下招办人员?而事实上,高校招生办已成为不言自明的“肥缺”。如何防止自主招生成为招生腐败广开的方便之门,确实值得深思。
自主招生,目的就是为了达到更广泛的平等与公正,因此招生制度设计更应该追求公平与理性。而只有当高校具备应有的理性与声誉,当信息“暴露”在公众的眼球之下,当问责制度与监督机制相对健全,到那时,公众才可放下质疑与担忧,悠闲的喝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