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的校长推荐制要将好事做到底
校长实名推荐学生上北大,对于曾经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可谓是一次积极挑战,这项制度在今年的高考中能否发挥出它的应有作用,或许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相比较其他院校而言,北大之所以在“校长实名推荐制”上先做先行,必有自己一个美好的初衷。对其“初衷”,我们不用设想就能断定的是,北大想招自己想招的学生——“为不同类型优秀学生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对于利益攸关双方之一的北大,他们除了事前审查确认校长的推荐资格外,对于有推荐资格的校长推荐的学生同样有待“确认”。不难发现,在整个事件的运作中,北大始终有稳坐“钓鱼台”的架势(但这与钓鱼不同的是,不是谁想上钩就能上的)。诚然,北大是胜券在握,处于极其积极主动一方。而相对于校方,实际操作中并非有北大那么“自在”。举例来说,截至上月24日,39所北大“校长实名推荐制”试点中学推荐人选大多确定,并陆续公布了自己的推荐人选及理由。细心观察推荐学生公布名单后,有的学校校长在名额内标注自己推荐的学生已确定,但具体推荐的是谁并未向外正式公布。我想这并非推荐校长有意所为,而是北大的制度本身与现实有碰撞、有矛盾使然。
在校长实名推荐学生上北大一事上,我认为推荐制度与现实碰撞的发力点是,按照目前的学习成绩,不靠校长推荐也可能能上北大的优秀学生,校长是推还是不推。推了,浪费了一个推荐指标岂不是明摆着的事。不推,万一高考考不上,谁该担此责任。是北大?是校长?还是学生自己?那么,该让谁“享受降30分录取的优待”?推荐时如何“求稳”?这恐怕是每一位校长难以游刃有余处置的。因此,我极力支持北大应该尽早给自己谋条“退路”,真正把“为不同类型优秀学生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的这件敢于尝试的好事做到底。
将好事做到底,对北大来说并非难事。问题关键是,北大在校长推荐制度本身的条条框框上能否做出“退让”。比如,按照合适的比例增加推荐学生数量,这个比例,可以因学校上年或者近年的高考上线率而定。这样确定出的比例必有其合理性。推荐的学生数量增加了,我们期待北大要做的是,待高考成绩公布后,成绩上北大录取线的,应将“享受降30分录取的优待”的权限类推给别的学生,以便在事先确定的比例内最大限度地发挥校长推荐制的最大命中率和吸引力。否则,到时候如果有人识破天机,指责这场改革原来是北大抢录尖子生的一块“遮羞布”。果真如此的话,最尴尬的除了推荐校长之外,还有北大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