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选拔和自主招生选拔是什么关系?
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主要是为了选拔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突出才能的同学,其政策依据、选拔办法、优惠幅度都与自主招生有所不同。其招生简章也将另行发布。在初试中,对测试科目和成绩要求也有所区别。
我校为具有男子足球、乒乓球、武术、击剑、网球、手球、棒球、羽毛球、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桥牌特长的同学单独开辟了通道。这类特长生的选拔,和其他自主招生选拔有以下不同:
1、申请者除学业优良外,一般情况下还需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部分项目未设置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的例外)。
2、在进行网上申请时,申请者的申请类别应当选择“特长生”。在申请材料中,应当就所具有特长情况单独提供材料。
考生认为自己的水平能够达到自主招生要求的,可以在申请类别中同时选择“特长生”和“自主招生”。
3、仅申请特长生的考生将单独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是否可以参加初试。同时申请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的,其特长生和自主招生资格将各自独立进行书面评审。
4、初试结束后,仅申请特长生的考生,将单独划线确定复试名单,初试的成绩要求低于自主招生的要求;同时申请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的,分别根据各自的标准确定是否可以进入复试。
5、复试以体育特长项目测试为主。同时达到自主招生复试要求的,还可以参加自主招生的复试。体育特长测试和自主招生的复试时间不冲突。
6、仅申请特长生的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优秀的,将获得30分的优惠;其中少量运动水平特别突出的,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分数优惠可以超过30分,但至多不超过60分。同时申请自主招生的考生,还可根据自主招生的要求确定是否可以获得自主招生的优惠。上述两项优惠同时取得的,不得累加。
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学业水平能够达到与其他自主招生候选人相当水平的,可以在申请特长生的同时,申请自主招生。两项优惠同时取得的,不得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