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告
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相关政策问答
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具体内容请详见《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办法》。为帮助广大考生更加全面了解我校2011年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主招生选拔基本流程及时间安排
考生报名:2010年11月30日08:00至2010年12月30日22:00
无论中学推荐还是个人自荐,申请我校2011年自主招生的同学应通过“2011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报名网站”(http://211.151.240.112/student2011/)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请特别注意,考生在网上正式提交申请表前,报名信息均可随时修改并打印非正式申请表。正式提交后,申请表右上方将显示条形码,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请在提交前认真核对相关资料,确保网上提交的电子信息与寄送到高校的文字材料内容相符。)
完成网上提交申请表后,请将申请表进行打印,交所在中学确认盖章,并在12月30日(以收件日戳为准)前连同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哪些内容请参考《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相关政策问答》中“考生如何准备自己的申请材料”)一起寄送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特别提醒,如果考生同时申请两所院校,请将申请表打印两份,分别寄送给A志愿和B志愿院校进行初审)
高校审核:报名开始至2011年1月6日截止
报名开始后,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寄送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2011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报名网站”通知考生初审结果。
考生缴费:通过初审至2011年1月16日截止
通过初审的考生可于支付截止日期之前通过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的考试费为人民币200元)。待报名网站确认考生付费后,考生可于网站考场编排后至考前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笔试:2011年2月19日
请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并于考后2周左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复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择日举行。
复试名单将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公布拟认定结果:复试后1-2周公布
拟认定结果将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二、关于A计划
A计划是我校针对综合表现特别突出或者特长特别显著的优秀学生所专门设立的人才选拔计划,是我校自主选拔中的一种特殊形式。A计划候选人的选拔与认定方法请详见《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办法》中第14条至18条内容。A计划候选人也需进行自主招生申请,同时请将“A计划外部专家推荐意见表”进行下载、打印,请相关专家进行填写密封,连同其他申请资料寄送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校外专家的推荐意见将会成为专家组评审时的参考因素,但并非决定因素,更不是我校做出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的依据。
三、关于B计划
B计划是我校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欠发达地区考生所设立的试点选拔方案。今年试点的省份为新疆、湖南、江西、广西、甘肃、四川、陕西、海南。B计划候选人的选拔与认定方法请详见《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办法》中第19条至24条内容。申请B计划的考生也需进行自主招生申请,同时请将“B计划申请表”进行下载、打印、填写,连同其他申请资料寄送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