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及省级招办关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招收工作,本着“公平公正选拔人才、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条件
具有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或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二个以上者;
(三)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且取得中国药科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认可的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
(四)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者(《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
(五)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并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或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两次以上者;
(六)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七)见义勇为者或在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且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
二、申请程序
(一)学校通过有关媒体向各省、市、自治区公布该方案,同时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上公布;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提出申请;
(三)申请者请登陆我校本专科招生网请点击查看下载、填写《中国药科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所在中学教导主任或校长签字盖章有效;
(四)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有效。
三、选拔程序
(一)我校招生办公室根据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二)初审合格的学生均需参加我校综合能力面试;
(三)经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时通报给生源所在中学,并寄发预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办法
(一)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高考分数公布后,应及时将本人的考生号、高考成绩等情况传真告知我校招生办公室。学校将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线(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均须达到B级),我校将予以录取。
(二)专业安排:(江苏考生符合相应加分条件者,分值减半)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加20分选择专业;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省级赛区一、二等奖者分别加30分、20分选择专业;获得上述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两次以上者加20分选择专业;
3.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者加20分选择专业;
4.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加20分选择专业;
5.具有文学、英语等方面特长,并在省级以上(含)竞赛中获奖者加20分选择专业;
6.见义勇为、在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加10分选择专业。
五.有关说明
(一)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为我校本科招生计划的5%。
(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三)请中学及各位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四)申请材料截至日期(以寄件日邮戳为准):2009年3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五)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将安排在3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将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上公布,并电话告知。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六、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中国药科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2.咨询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传真:025-83245186
3.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邮编:210009
七、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自主招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