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09年北京理工大学继续面向全国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热忱欢迎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申请条件
省、市级重点中学的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并符合下列条件: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知识竞赛省级及以上奖;或者在科技创新、电脑制作、社会实践、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或者专利;
2、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在人文学科、英语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
3、高中阶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荣誉称号者(含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共青团员等);
4、经省(直辖市、自治区)级重点中学或示范校推荐,高中阶段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一贯优秀、高中三年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0%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高中三年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具有培养潜能者;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组织专家统一审核,遵循数量控制、突出专长、全面考核、优中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我校自主招生选拔采取中学推荐和本人自荐相结合的申请方式,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A、中学推荐的方式:
1、我校将向全国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级重点中学或生源基地确定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名额的中学名单请参见学校招生网),并于2008年11月25日之前向中学寄发推荐表和推荐号。
2、取得中学推荐名额的考生登陆我校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
3、中学推荐的考生应准备的材料:
(1)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注明中学推荐号,加盖学校公章)
(2)中学推荐表(须由班主任及校长亲笔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年级成绩册)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市级及以上)或其它证明申请人突出才能的材料(请考生不要提供市级以下或者高中之前的获奖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背面注明中学和姓名)
4、中学推荐应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地进行,中学对推荐的考生应通过适当途径进行公示。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B、本人自荐的方式:
1、对于未取得中学推荐名额且具有一定专长的考生可以通过本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我校自主招生。
2、自荐考生登陆我校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
3、本人自荐的考生应准备的材料:
(1)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须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陈述(1000-1500字,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年级成绩册)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市级及以上)或其它证明申请人突出才能的材料(请考生不要提供市级以下或者高中之前的获奖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背面注明中学和姓名)
4、本人自荐的考生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并同时通报考生所在中学。
附: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的考生均应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之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注意填报信息的准确性。
2、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请点击查看 :http://admission.bit.edu.cn
3、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08年11月25日-12月15日
4、考生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A4纸大小),在2008年12月20日之前寄至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自主招生材料”。所有学生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5、学校招生办公室只有在考生网上报名注册后并收到考生纸质报名材料才确认考生报名成功。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