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0年我校将按照对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省级各类竞赛获奖的学生;国际、全国航模竞赛获奖学生。
(2)具有优异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优异者;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在某一方面发表具有研究价值的论文;获得国家级专业等级证书且经我校认可的学生。
(3)省级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网上填报申请
符合“报考对象”条件的考生,直接通过网上报名。考生登陆西北工业大学招生网(zsb.nwpu.edu.cn),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2.提交申请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
(2)高中阶段学年成绩单(须有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3)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4)1500字左右个人陈述(须手写)。
以上材料一并寄至: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邮寄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为2009年12月20日,逾期我校将不予受理。
3、初审
由我校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初审,确定参加自主招生测试人选名单,初选合格者名单于2009年12月25日前在西北工业大学招生网公布,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4、考核
理科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 ;
文科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史地综合。
测试时间:申请结束后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我校将在陕西、山东、安徽、河南、江苏等省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公布。
如果其他省份报考人数较多,我校可酌情增设考点,没有设置考点省份的考生可选择就近报考。
5、录取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我校招生计划总数的7%左右。
(2)我校将根据笔试结果及各省招生计划数确定初选合格考生,确定为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预录协议书,由我校报送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6.优惠政策
(1)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西北工业大学,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计划内填报志愿,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2)专业安排:实际录取专业以高考填报志愿为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分三类录取。
A类:高考成绩超出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的考生,保证录取其高考填报第一专业;
B类: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在所填高考志愿的前三个专业中予以保证。但三个专业不能相同;
C类:高考成绩低于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保证录取,按照所报专业的相近专业进行调剂。
(3)对在我校组织的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且在我校组织的考核中表现特别优秀的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经我校审核同意,报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自主录取考生同正常录取考生一样,在入学一年后享受学校有关转专业政策。
四、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招生监查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录取、监督工作;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五、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
邮编:710072
E-mail:nwpuzsb@126.com
咨询电话:029-88460206 029-88492310(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