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0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深化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试评价和选拔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大力选拔各类优秀人才,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取得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资格(教学司函[2005]140号)。2010年,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一、报名条件
凡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异,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全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自主选拔范围。
1、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语文、数学、英语(论坛)、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学等学科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国际环境科研项目比赛中获奖者,或在“第七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优胜奖获得者,或在“全国中小学创新作文大赛”一等奖和特等奖获得者。
2、发明与创新类: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在某学科领域的专业刊物上正式发表具有独到见解论文的高中毕业生。
3、语言文学类: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文学作品四篇及以上(除诗歌外,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正式出版著作。
4、热爱地学类:对地球科学有浓厚兴趣,曾获得地球科学类科普知识竞赛奖励,或在相关专业刊物上正式发表论文,或具有地球科学学习潜力、决心长期致力于地球科学研究的高中毕业生。
5、综合优秀类:高中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能力出众,被授予“省市级优秀学生”或“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来自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生源基地、由生源基地中学校长推荐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来自省级重点中学,高中阶段成绩排名(需区分文理科)位居年级前25%,由校长推荐,综合素质好,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突出特色的优秀毕业生。
6、抗灾救灾类:鉴于我校学科特点,为激励先进,支援灾区建设,因抗击自然灾害或在救援自然灾害中牺牲的英烈属子女;在抗击自然灾害或在救援自然灾害中表现突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子女或学生本人。
二、报名方式
我校2010年自主选拔报名以中学直接推荐与学生个人自荐相结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2日-12月22日(以接收邮戳为准,所寄材料恕不退还。)
2、在线报名:报名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wsbm,考生个人在线填写信息后提交,打印报名表前可以修改相关信息,打印后禁止修改。(中学直接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情况均需通过此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
3、报名材料:
a 使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和中学推荐表。
b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材料复印件。
c 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作品等复印件。
d 属省级重点中学或我校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的,需提供校长亲笔推荐信;
属学生自荐的,需提供学生本人独立撰写的自荐信。
4、材料寄送:材料一律要求用A4纸张装订,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或亲自送达。
属省级重点中学或我校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的优秀学生,由所在中学负责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中学推荐表,按照规定填写,签字盖章后连同所推荐学生的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第3点),一并寄送我校。我校恕不接受此类考生个人寄送的材料。
5、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非邮政特快专递,请务必要求投递公司送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我校生源基地每校可推荐8-10名优秀毕业生,省级重点中学每校可推荐5名优秀毕业生,作为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对象,直接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资格。
我校将对收集的报名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审查考生的考试资格,并于2009年12月30日起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凡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公示
所有取得考试资格的学生将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0年1月16日,考试时间1月17日。具体测试内容为:
1、笔试。笔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卷,每科满分50分,共计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面试。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分组面试,并在报名表中明确各组别。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委,根据不同的面试组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满分100分。
3、心理测试。测试考生心理性格,仅作为参考指标,不计入总成绩,时间为20分钟。
考试总成绩核算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第5项或第6项的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乘以0.6,面试成绩乘以0.4,两者累加后计总分;符合报考条件第1、2、3、4、5项的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乘以0.4,面试成绩乘以0.6,两者累加后计总分。
对于在地学类学科领域有独特兴趣和研究专长的学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还将组成地球科学界知名专家学者评审团,对学生安排专门测试。
自主选拔计划将控制在学校2010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经学校招生网、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录取办法
凡取得自主招生入围资格的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为第一排序志愿)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省级招办有相关规定的按省级招办规定填报志愿,体检政审合格,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将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1、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但达到学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予以录取;
2、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可在高考总成绩上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
六、监督机制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整个自主选拔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2、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自主选拔录取办法、选拔工作细则、考生入围名单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入选资格。
七、其他
1、请中学及学生本人务必提供真实材料,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坚决清退。学生及中学提供的申请和推荐材料恕不退还。
2、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0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将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热线:027-67883304,67883687
学校短信平台专用号码:02767883333(此号仅用于相关信息的通知,无法提供回复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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