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西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入选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该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且在该省的本科提前批或本科一批的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如专业服从调剂,我校确保录取。
专业安排办法:高考成绩加20分后参加专业选择。若加分后仍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以“热爱师范教育”报名并入选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免费师范专业;以“有志于报考农科类专业”报名并入选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农科类专业。
报考我校的入选考生须将高考成绩通知单及填报我校的高考志愿表于2011年6月30日前传真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以便我校准备相关录取资料。未按时传真相关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
传真:023-68250942,68367775
监督电话:023-68252551
西南大学网址:http://bkzsw.swu.edu.cn
七、本录取办法以教育部最终审核通过为准,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