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招生录取
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采取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我校按下列原则予以录取:
高考(论坛)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同科类本科重点录取控制线,我校将予以录取,统筹安排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录取投档分数线,在考生填满高考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我校将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之一;如考生没有填满高考专业志愿表,我校将统筹安排录取专业。
九、纪律要求
(一)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推荐本校考生,接到我校入选考生名单通知后须在中学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中学推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