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分为两类:A类考生不指定专业,B类考生仅限护理学专业。
2、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均须参加当年高考,高考第一志愿填报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写第一顺序,B类考生须同时将第一志愿专业填写为护理学,A类考生须服从在医学部同批次招生专业范围内调剂。
3、A类考生可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当地录取线下20分内提档录取(不重复计算其他加分,须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高考实际分数(不含加分)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对于高考成绩达到医学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专业录取时享受加10分的优惠。
4、B类考生需与医学部签订协议(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毕业时如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论坛) 资格只限推荐护理学专业),可在医学部录取线下50分内提档录取(不重复计算其他加分,须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5、高考出分后考生务必于2011年6月3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前将《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报考确认单》填好寄回医学部招生办公室,不按医学部要求填报志愿或未寄确认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