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2011年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应是当年参加高考(论坛)的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中学推荐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论坛)、计算机和作文竞赛中获两个以上奖项者。
4.具有某项专、特长的考生(我校艺术特长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的考生请查看本网站相应招生简章)
二、2011年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报名程序:
A、中学直接推荐(江苏、浙江、北京、天津、上海):学生使用我校发放的账号和密码,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上海财经大学优秀推荐生报名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中学统一交回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登录填写信息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2010年12月30日。
B、自荐考生(符合上述2、3、4条件者):
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栏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2010年12月30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上海财经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
(2)书面材料提供: 打印的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相关省(市、自治区)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3)书面材料邮寄:邮寄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433)。学校收取书面材料截止日期:2011年1月1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