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11年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初审与考核
1、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收到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2011年1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反馈。
2、考核
学校将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2011年2月26日,考试地点为湖北武汉、山东泰安,考生需按要求网上支付测试费和打印准考证(具体办法见初审后公告)。
考核内容包括笔试以及综合素质和特殊专长考评。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论坛)、综合知识。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各占100分,满分为300分,考试范围不超过高考(论坛)考试大纲,侧重于综合运用能力考查;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面与视野。学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各种经过核实的报名材料进行考评,给出考生综合素质和特殊专长的成绩,满分为50分。
3、认定
学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综合素质和特殊专长考评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并按照成绩将入围考生分为A(优秀)、B(合格)两档。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名单将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page]
五、2011年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A档入围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给予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线,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B档入围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给予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线,在填满高考专业志愿表的前提下,满足其专业志愿。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入围我校自主选拔学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武工楼一楼)
邮编: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87858399
传真:027-87858399
八、其它
1、本办法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2011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