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为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优秀高中毕业生,2011年我校面向全国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拟为460人。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有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申请: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以及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地(市)级及以上表彰者;
3、高中阶段,在某一方面(如科技发明、公开发表科技论文、文学艺术、文艺表演等)具有特殊专长或在我校所设的某一学科具有培养潜能者;
4、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获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或重点中学推荐者。
三、报名程序
2011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考生进入“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先查看报名须知,然后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成功后即获得网报号和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1年1月10日。
2、寄送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在2011年1月10日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并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1)《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考生所在中学应对申请表中学生的成绩、年级排名和获奖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并按要求写好相关意见,加盖中学公章。
(2)申请学生本人书写的申请书。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爱好、对我校感兴趣的学科和专业的认知等。
(3)本人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笔试报到时携带原件并进行查验)。
(4)凡以中学推荐条件报名的考生须另附中学校长的书面推荐信(加盖中学公章,格式可参考附件)。
四、初审与考核
1、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收到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2011年1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反馈。
2、考核
学校将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2011年2月26日,考试地点为湖北武汉、山东泰安,考生需按要求网上支付测试费和打印准考证(具体办法见初审后公告)。
考核内容包括笔试以及综合素质和特殊专长考评。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知识。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各占100分,满分为300分,考试范围不超过高考考试大纲,侧重于综合运用能力考查;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面与视野。学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各种经过核实的报名材料进行考评,给出考生综合素质和特殊专长的成绩,满分为50分。
3、认定
学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综合素质和特殊专长考评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并按照成绩将入围考生分为A(优秀)、B(合格)两档。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名单将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