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高考志愿中本科一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控制线,我校即予录取。
1、符合报名条件第1、2、3条,我校在录取时可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2、符合报名条件第4、5条,我校在录取时可加20分安排专业。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七 、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9、85866668、85866270(传真)
2、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210046)
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处招生科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九、本方案由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