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我校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1年2月26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须知。初审合格的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复试准考证。未通过初审的学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选拔:对通过初审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在2011年3月6日进行以下内容的复试选拔。
1、考试内容:考核内容以突出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为主。
2、考试形式:笔试(中国传统文化、医学基础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评);面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英语(论坛)表达能力及对某件事件的个人见解)。其中,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3、笔试考试内容模块:
(1)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包含古代汉语、哲学、人文等方面的知识测试。
(2)医学基础知识:含健康基础知识、中医学基础知识等。
(3)心理素质测评:以突出测试学生心理稳定性和专业选择倾向性为主。心理素质测评将作为选拔认定参考。注:考试内容以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积累的知识为主,以突出测试学生的学习潜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我校不指定辅导书籍。
(三)资格认定:根据学生复试测试成绩,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具备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疑义者,我校将于2011年4月中旬寄发北京中医药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书。
2011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录取办法:
(一)取得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对平行志愿的省份,学生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顺序报考我校;对单独设置自主志愿的省份,须在自主志愿填报我校。学生报考专业应以我校在其所在省(市)公布的当年招生专业计划为参照。
(二)已被我校认定的学生,录取时可享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书中高考成绩录取条件,优惠政策分为A档和B档:
1、A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线(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份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下20分以内(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其他省市非750分制折合计算)、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学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B档:对自主复试成绩特别优秀、且在中医药学专业方面确实具有培养潜力的成绩突出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我校予以录取,专业服从我校安排。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我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三)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