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高校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新机制,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11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学习成绩名列所在中学年级前茅、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或在外语方面具有特殊才华和培养潜能或有其他专长、特长、获得中学特别推荐的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开放登录、注册时间:2010年12月25日00:00—2011年1月3日23:59)
A、中学推荐考生:我校将根据历年来各中学报考我校情况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投放相应推荐名额。考生使用我校发放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上外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
B、高中阶段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学科竞赛(语文、数学、外语)全国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或省级赛区一等奖者,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注册报名号,登录后按要求填写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
2、打印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中学推荐信:所有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需按提示打印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A4纸1页),系统将同时自动打印中学推荐信(A4纸1页)。由中学负责在推荐信上填写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评价及推荐意见等,并加盖公章。
3、撰写自主选拔录取个人申请报告:所有报名考生均需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未来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使用A4纸)。
4、材料寄送: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并按报名表、中学推荐信、个人申请报告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需中学盖章核实)顺序装订成册,于2011年1月7日(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前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为招生总计划的5%。
四、选拔程序
1、初选、准考证打印
A、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选拔测试。
B、网上申请报名考生: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审核报考资格,确定参加选拔测试的名单。初选名单确定后,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初选通过者打印准考证、由中学盖章确认后作为参加测试的凭证(准考证无需寄送回我校招生办公室盖章)。
2、选拔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时间2011年2月。
3、录取原则:以自主选拔录取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名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4、公示备案: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学生司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五、录取要求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1年高考,本科第一批次(重点批)一志愿(平行志愿A志愿)必须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专业志愿填报参照我校在当地本一批次招生计划并服从调剂,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控制线即予以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投档线者,我校满足其填报的前二个专业志愿之一,具体录取原则:在上投档线的入选考生范围内,根据高考成绩,参考我校当地本一批次各专业计划数,德智体综合考量,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六、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等人员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信访电话:021-65422784。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
电子邮件:ao@shisu.eud.cn ;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网:http://zhaoban.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3。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