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
研 究 生 简 章
一、培养目标
中国音乐学院是以中国传统音乐教育和研究为特色的综合性高等音乐院校,面向全国招生。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专业技能,具有从事音乐研究、教学、管理、创作、表演等方面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我院只招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力的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力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对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力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招生专业、名额、学制
我院招收音乐学专业各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规模共70名。(研究生招生规模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学制三年。
四、报名、考试
我院2008年招收声乐、乐器演奏、钢琴演奏、钢琴伴奏、指挥、作曲研究方向的考生提前进行专业主课考试,主课考试分一试、二试 (指挥、作曲、管弦方向只进行一试),二试合格考生准予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的网上报名,报考我院。其它研究方向不提前进行专业主课考试,考生直接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研究生只填报考系别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导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
报名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1、声乐、乐器演奏、钢琴演奏、钢琴伴奏、指挥、作曲研究方向考生专业主课报名考试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注意事项
10月16日
专业主课考试报名
1、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最后学力证书(均验原件交复印件)报考。
2、 报名考生须提交一寸照片三张,填写《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报名表》。
3、 填写一试和二试曲目,曲目要求详见“附件1”中的专业主课考试要求。
4、 抽签(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行)。
10月20日
主课一试
演唱、演奏、指挥和作曲的考试要求详见附件1。
10月21日
公布一试
合格名单
演唱和演奏一试合格者进入二试。
10月22日
主课二试
演唱或演奏2—4首(曲目要求详见附件1)。
10月26日--
10月31日
公布主课合格考生名单
网上报名
主课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请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得到报名号。
通过专业主课考试的考生凭本人报名号于11月10日-11月14日到我院确认网报数据、现场照相,我院将于11月28日至11月30日发放全国统考准考证,过期不候。2008年1月(具体日期请见准考证)开始参加我院除专业主课以外的初试、复试科目考试。
2、报考我院其他研究方向的考生报考日程:
日期
内容
备注
9月17日-
9月23日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查阅我院招生专业目录,提前报名。
可在网上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0月10日-
10月31日
网上报名,考生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查询/修改
同上
11月10日-
11月14日
考生必须凭本人报名号到我院交验相关证件、确认网报数据、现场照相
考生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届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人员(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最后学力证书(均验原件、交复印件)报考。
2. 提交本人一寸照片三张,填写《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