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本人论文1-2篇(要求打印),报考作曲、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本人作品或论文两件。
4. 报考指挥系需交本人写作过的合唱作品或者指挥的录象;本人参加合唱团演唱过的曲目。
11月28日-
11月30日
发放全国统考准考证
发放地点:研究生处办公室
2008年1月
考试
我院初试、复试连续进行
3、网上报名有关事项:200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a、网上报名日期:200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提前进行主课考试的各研究方向,在主课考试合格后于10月26日—31日参加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b、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北京市招生办公室(http://yjs.bjgz.edu.cn)及我院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c、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在200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携带有关证件和材料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
d、报考费用:全国统考报名初试费按照网上说明支付,我院专业考试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预收体检费120元(多退少补)。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研招办规定,所有专业方向初试报名费按照网上说明支付,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使用银行卡,划卡交纳,本院考试费及体检费在考生到我院确认报名数据、拍照时交纳。
4、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语(英、日、俄、德任选一种)须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根据教育部规定,2008年外语听力、口语考试在复试阶段进行。其它专业主课、专业基础课及复试科目详见附件。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学力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音乐专业考生需加试视唱练耳(含笔试)、主课以外的一项音乐表演技能(钢琴、声乐或其它乐器演奏)。
5、全国统考科目政治、外语课及我院命题专业课考试均在北京本院进行,外地不设报名考试点,我院初试与复试连续进行,时间约6天。
五、录取
1、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2、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录取前须由用人单位与本院签定合同。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前须由本人与本院签定合同。
六、毕业生就业
定向生、委培生毕业后根据合同规定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社会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由学院推荐,用人单位考核,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北京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七、学习费用及待遇
1、国家计划招收的定向、非定向生均不收取学费,委培、自筹经费学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以国家最新规定为准),在学习期间其他费用及待遇按国家规定及我院与委培生单位、自筹经费学生本人签订的合同执行。住宿费750元(一号公寓)或900元(二号公寓),户口及家庭住址都在北京的学生一律走读,不缴住宿费。
2、在校学习期间,定向、非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和公费医疗。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学生在校期间有关待遇,按入学时所签的合同办理。所有学生可根据本院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学金。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中国音乐学院网址:www.ccmusic.edu.cn
研究生处电话:010—64887364 传真010-64887364
E-mail :yanjiushengchu2007@163.com
乘车路线:①北京站乘地铁至积水潭站转乘618等路汽车苇子坑站下车。
②西客站乘727路汽车到苇子坑站下车。
③北京南站乘939路汽车到健翔桥站下车。
注:表演专业方向主课曲目要求会逐年提高,请考生务必注意曲目要求的变动。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07年9月
2008年度中国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统招硕士系别、研究方向、考试要求
200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表
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