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艺术的功能
主要有三方面:
(1)审美认识功能。
艺术的审美认识功能,是指艺术作品里通过艺术家对社会生活的真实描绘或真实体验的抒发,使人们可以从中了解一定时代的社会风貌、人文习俗以及政治、经济、历史、道德等各个方面的状况,从而开拓眼界,增长知识,丰富人的生活经验,加深对于社会和历史的某些本质规律的认识。
优秀的文艺作品往往可以称作虫恬的教科书。比如《红楼梦》就是一部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以生动具体的形象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幅封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宗教、道德、风俗….”的图画,甚至连灯谜酒令、琴棋书画、谈禅说道之类也一应俱全。作者还借着贾府的荣衰,揭示出封建社会的腐朽、没落及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既具有了解古代社会生活的表层认识作用,又具有启示生活真理的深层认识作用。即便是一座雕塑、一支乐曲、一幅画,也有一定的认识价值。例如,从秦始皇兵马俑可以了解秦代军队建制、行军作战状态;宋代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则不啻是一幅宋代民俗风情的百科长卷,从中人们可以形象地观察到当时的城市生活的全貌。
(2)审美教育功能。
艺术的审美教育功能,主要是指人们通过艺术欣赏活动,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感染,思想上受到启迪,实践上找到榜样,认识上得到提高,潜移默化地使人的思想、感情、理想。追求发生深刻的变化,引导人们正确地理解和认识生活,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艺术的审美教育作用大致包括两部分:一是思想宣传鼓动作用。艺术可以成为时代的号角、民族的心声,提高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阶级斗争、民族矛盾尖锐的时刻,它常常成为政治斗争的武器,唤醒民众,团结战斗,具有强大的宣传鼓舞作用。例如我国抗日战争时期,一支《义勇军进行曲》曾成为中华民族奋起血战的号角。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年代,一支《国际歌》同样成为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战斗的象征。二是道德情操的熏陶作用,这是教育作用中更为主要的方面。优秀的艺术可以帮助人们区分真善美和假恶丑,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美情操,提高人的思想境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增强生活的信心和力量。古人说文学可以使“怯者勇、淫者贞、薄者敦、顽钝者汗下。”鲁迅把这种教育作用称为“催人向上”。它在人们探索真理、寻求人生价值的途程中是一盏明灯,一种“精神食粮”。唐太宗极喜欢王羲之的行书,因为从中获得对于人生的旷达态度;岳飞从诸葛亮《出师表》学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列宁从杰克·伦敦的小说《热爱生命》中学到顽强的人生意志,逝世之前还不断请夫人朗读其中的章节。
(3)艺术的审美娱乐功能。
艺术的审美娱乐功能是指通过生动的形象、优美的意境、健康的趣味等给读者、欣赏者以自由的快乐、舒心的休息和审美的愉悦。人们阅读欣赏艺术,其目的往往不是为了专门受教育,也不是着意于认识生活,而是为了寻求精神享受和情感满足,以便在暂时超越的自由境界获得休息。因此,艺术的美感作用是工种自然舒适,不带任何强制性的活动。当人们在观赏一幅色彩绚丽的花鸟画时,聆听刘天华的二胡曲《月夜》时,或者玩味一首李商隐的《无题》诗时,心境是那样平和、安详、从容、恬逸,不啻是一种优美的人生享受。
艺术的美感作用不但在于它的思想内容,也在于它的形式技巧,它们同样是艺术魅力的来源。一部小说巧妙的构思,幽默的表现,惊险的情节,一首乐曲优美的旋律,一幅名画奇绝的色彩,乃至一首古诗平仄谐调的音韵,朗朗上口的节律等等,都能使人心驰神往,与之感应,获得创造性乐趣。
不仅描写美的事物的文艺能引起人的美感,描写丑的事物也能引起人的美感。文艺原有一种化丑为美、点铁成金的功能,现实中许多丑恶的事物在文艺家审美理想的烛照下,在深邃理性的评判下,在高超技巧的处理下,都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在文艺作品中变成具有美感的艺术形象。
82、艺术形象分类
依据艺术形象的感性形式,可将艺术形象大致分为视觉形象、听觉形象、综合形象、文学形象几大类。
视觉形象是指由人的视觉感官直接感受到的艺术形象,包括绘画、雕塑、舞蹈、书法、摄影、建筑、实用工艺等艺术中的形象。视觉形象具有空间性和直观性的特点。听觉形象是指由人的听觉感官直接感受到的艺术形象,主要指音乐中的形象。它具有时间性、多义性和朦胧性。综合形象是指直接由人的视、听等感官共同感受到的艺术形象,主要指戏剧、影视等综合艺术中的形象。它具有视听统一性和时空统一性,以及生动性的特点。文学形象又称想像形象,是指通过语言文字的描述,在想像中构成的形象,主要指文学作品中的形象。它的特点是间接性和不确定性。
83、音乐形象
音乐的传媒是音响,由于音响具有非语义性、非造形性和流逝性的特点,便造成了音乐形象某种程度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正如托马斯·门罗所说的:“音乐中暗示出来的情绪总是模糊不清的,并且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解释。”
音乐形象带有抽象性,它的含义是空灵的、精神性的,因此它不宜描摹现实中的景物形象,也很难具体模仿生活细节。波兰当代著名音乐理论家丽莎说:“在音乐中反映现实的具体性和直接性,比起在美术、文学、戏剧中要弱。”“音乐中表现的是作曲家对现实中现象的反应,而很少(虽然也是可能的)是现象或现象综合体的自身”。虽然在音乐中也可能有一定的模仿再现生活的因素。比如对大自然风雨雷电、流水鸟鸣或人间的钟鸣铃响、马蹄号角等声音做出某种模仿,但即便是模仿也已 :融进了作曲家的情感,对原始的音响进行了艺术改造,成为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例如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第二乐章,有许多描写自然美景的旋律,模仿出小溪流水、林间鸟鸣等,但作者仍然强调“表观多于描写”,他说:“田园交响曲不是绘画,而是表达乡间的乐趣在人心里所引起的感受,因而是描写对农村生活的一些感觉。”音乐只能通过音乐语言表现作曲家在特定环境下的心境,激发听者的审美想像,而音乐表现的情感也只能有一个大致的范围方向,,很难加以具体确定
音乐的确定性同听觉艺术的特征也是分不开的。在人的视听二器官中,视觉涵盖的面最广,又能产生出具体清晰的图像,最具有直观性和稳定感。而听觉形象只有转化为视觉形象,才能使美感明晰、深化。正如李斯特所说:“视觉这个永远在积极活动的感官,能把音响中产生的形象加以巩固和保持,随着音乐的进展,使它的轮廓变得愈来愈明确。”闻一多认为:“我们中国人鉴赏文艺的时候,至少有一半印象是要靠眼睛来传达的。”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用在音乐欣赏上,也很适合。音乐欣赏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促使听觉通过想像把听觉中的音乐形象转化为心灵中的视觉形象,而这种转化往往是因人而异的,它要受到欣赏者主体条件的限制。同一种音乐形象在不同条件的欣赏者听来,产生的审美效果会大不相同,对于一些音盲而言,就根本谈不上由听觉形象向视觉形象的转化了。
免责说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本网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通过邮件的方式与本网联系。邮箱:375331114@QQ.Com 我们将会在收到邮件后及时进行处理。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