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要求:文史类考生外语、语文须在90分以上;理工类考生外语、数学须在90分以上;外语类考生外语、语文须分别在100分、90分以上。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
2、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为50分。
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按照各省区上线考生实际报考情况,并参照社会需求及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排出专业录取顺序,录取时专业级差控制在5分以内。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分数按照生源省区艺术类专业本科划线标准执行,数学成绩计入总分。专业课(术科)分数按照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划线标准执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若生源省区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照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具体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我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