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光华学院2010年录取规则
说明: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以及必须告知考生的其他事项。
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吉林、山东、黑龙江、内蒙古、浙江、河北、山西、江西、新疆省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美术类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辽宁省考生须取得辽宁省美术类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吉林、内蒙古、山东、新疆省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音乐类加试并取得艺术加试合格证,黑龙江、辽宁、浙江、河北、山西省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音乐类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吉林、内蒙古、山东、新疆省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加试并取得艺术加试合格证,黑龙江、辽宁、河北、山西、浙江省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播音主持类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排名并列者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院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有舞弊行为者及复试成绩明显低于入学考试成绩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俄语、日语、英语、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专业招英语考生;朝鲜语、应用韩语专业招非朝鲜族的英语考生。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对外汉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5分,高考语文成绩不低于95分;会计学专业要求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9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5分。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