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 考 须 知
一、培养目标
符合“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公安高层次专门人才,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公安实践工作的能力。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各界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政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3、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它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