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艺术类
录取办法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要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招考办有特殊要求,则考生还需具有所在省艺术联考合格证);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艺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加试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表演*<侧重培养服装表演模特>专业除外)。
考试大纲
1、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考试科目:素描(200分)、色彩(200分)。
2、表演*(侧重培养服装表演模特)专业
考试科目:
(1)、形体测试:测身高、体重、三围尺寸(女/自备泳装)、相貌气质;肩宽(男);
(2)、台步测试:模特技巧(步态、转身、造型、乐感等);
(3)、才艺测试:舞蹈、健美操等,时间不超过2分钟,考生自备音乐、道具;
(4)、口试:文艺常识、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专长;
(5)、美术:静物写生。
合格证发放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合格证。考生可于4月1日后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或打咨询电话查询成绩,凡专业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1日发出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