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现就做好2016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4月16日至17日
下半年:10月22日至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时间
上半年:3月5日8∶00至14日18∶00
下半年:9月5日8∶00至14日18∶00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三、报名方法
考生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进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入口”,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办法、网上报名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然后按照操作提示,完成报名和缴费流程。
(一)首次报名的考生应于当次考试报名开始后5日内进行网上注册和照相。网上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考生预报名号(可以打印),考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市(区)自考办指定地点照相和采集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考生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提示完成报名流程。《准考证》由各市(区)自考办制发,考生要在市(区)规定的时间领取。
(二)在籍考生报名不需注册和照相,使用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按提示完成报名流程。省内跨市(区)报名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但报名后必须到本次报考的市(区)自考办重新办理《准考证》。
(三)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有效。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
(四)考生于当次考试开考前10日内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要广泛宣传网上报名的流程和要求,确保考生能够按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顺利完成报名工作。
(二)各市(区)要在总结以往报名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切实完善网上报名管理办法,确保今年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市(区)应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完成考场编排、试题数量统计等工作(标准考场安排30人)。为节约考试成本,可以将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合并考试,但合并考场最多不得超过3门课程。
(四)省考试管理中心将从报名系统中统计各市(区)试题使用数量,作为印发试题的依据,不需市(区)自考办纸质报送。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