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肃考风考纪。监考员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字(两人以上)。对于在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后有关招生学校须将违规情况书面材料经考点汇总上报我院,由 我院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我院将成立艺术专业考试巡视组,检查、监督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情况。
五、专业考试合格信息报送及使用
(一)组织校考的院校须于 4 月 15 日之前,将我区通过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 ,并将合格考生 的名单、考试成绩及考生信息等通过 我院备案网站进行备案(网址后附),同时还须将加盖公章后的合格考生名单以 表格形式(见附件 1 )报送我院普招处,电子信息和纸介质名单必须一致。逾期将不接受院校补报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二)我区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我区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我区统考成绩,也可在我区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我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我区认可学校组织校考的成绩。
(三)录取时,在我区统考合格的生源范围内,根据招生院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备案名单及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志愿投放档案,采用远程网上录取。
六、我院艺术类招生组的联系办法: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南路 16 号。邮政编码: 530021
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址: http://www.gxeea.cn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网址: http://210.36.254.47:7001/beian , http://218.65.204.247:7001/beian
传真: 0771-5337431
备案工作技术咨询邮箱: linshu bo@mail.gxeea.cn
备案工作技术咨询 QQ:41723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