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报名部分)
为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准确地了解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我们特将与考生2009年高考报名、参加艺术或体育类专业考试以及特殊类型招生有关的问题先行汇编成招生百问的报名部分,并以电子稿形式下发,以切实发挥其对考生的指导作用。
由于教育部及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目前尚未出台,如教育部和我省2009年有新的招生规定,应以2009年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为准。
一、报名
1、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是什么?
答: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与2008年相同,仍为“3 + 学业水平测试 + 综合素质评价”。
(1)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七门。
普通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需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测试。如兼报普通类,应按普通类考生的相关要求确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如不兼报普通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必修科目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算起三年有效。
(3)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高考报名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1)具有本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2)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报名参加高考。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力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