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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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8 -15日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院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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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填报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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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6-21日
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
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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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填报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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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7-31日
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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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9-13日
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录取
3、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哪两个部分组成?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
5、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答:(1)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与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2) 今年我省在高考报名时,考生预先选择报考科类,同时需要选报专业考试方向,其中,“艺术专业全省统考”有美术、音乐两大类,“艺术专业高校校考”有美术、音乐、舞蹈、编导史论等理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空中乘务、表演和其他专业类等9 类,考生根据自己选择的专业方向,将“√”打在专业方向前的“□”内。
(3)考生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该通知书参加艺术专业省统考或院校校考。
6、专业考试实行省统考与院校校考有什么区别?
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其成绩适用的范围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和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
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各院校专业校考成绩不能互相通用。
7、今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答: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和美术类,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为: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和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等8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
如2009年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有新规定的,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8、哪些专业校考合格后,还必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
答: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的各类专业可不受省统考专业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办理。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教高〔1998〕8号)精神,凡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外的其它普通高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除参加院校校考外,同时必须参加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next]
如教育部2009年有新的招生规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9、今年我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的考试地区如何划分?
答: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
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设六个考点,各考点承担的统考地区划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