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为做好200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应由本人写出说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3、身体健康;
4、截至
在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除符合上述条件中的1至3条外,须有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力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