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高考网·美术高考生必上美术高考网门户 今天你来美术高考网了吗?

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9)

时间:2009-12-11 美术高考网 www.mshao.com来源: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艺术类各专业咨询电话
六、 有 关 说 明
(一)考生于2010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查询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否合格。专业考试合格者核对考生信息、填写高考考生号,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将回执连同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所在省(市)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复印件一起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
(二)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四)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2009年中国传媒大学学生住宿及公寓管理费每人每学年1500元。2010年若有调整,按新收费标准执行,以《中国传媒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中的标准为准。咨询电话:010-65779566。
(五)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六)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学生获奖的覆盖面约占50%;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安排适当的勤工助学岗位,提供每人每月50─150元的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特困本科生,入学第一年实行特困生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分十个月发放,从第二年起实行特困生达标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分十个月发放。学生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七、各专业咨询电话(表7)

专业
序号
艺术类招生专业及方向
咨询电话(区号010)
01
播音与主持艺术
65779454 6578321365779252
02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65779304 65779422 65783304
03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
65783367
http://cctedu.cuc.edu.cn
04
音乐学
05
导演(剪辑艺术与技术方向)
06
表演
07
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
08
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
09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0
摄影(电影电视剧、图片摄影方向)
11
摄影(电视摄影方向)
65779304 65779422
65783304
12
照明艺术
65783367
http://cctedu.cuc.edu.cn
13
戏剧影视文学
14
艺术设计
65783232
15
数字媒体艺术
65783488 65783457
考试咨询网址:
www.cuc.edu.cn/animation
E-mail:donghuagaoyanban@126.com
16
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方向)
17
动画
18
动画(游戏设计艺术方向)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招生咨询电话:65779370、65779256、65779141(传真)
招生咨询E-Mail:cuczsb@cuc.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
校园网网址:http://www.cuc.edu.cn
乘车路线:可乘728路公共汽车到梆子井站下车;乘1路公共汽车,在四惠站换乘312路汽车到梆子井站下车;或乘342路、382路、388路、731路、846路公共汽车到定福庄站下车;或乘轻轨八通线到传媒大学站下车。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好处费、赞助费;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以及收取好处费、赞助费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举报电话:(010)65779383 中国传媒大学纪委监察处
交响乐团2010年招生通知
中国传媒大学将在201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期间,进行学校交响乐团的团员招生工作。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所有报考乐团的考生必须先参加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再参加乐团加试。
2010年学校乐团计划招生30人,报考音乐学、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音乐类专业的初试合格考生,获得乐团加试合格证即视为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分省划定的本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获得乐团加试合格证及所报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分省划定的本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

免责说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本网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通过邮件的方式与本网联系。邮箱:375331114@QQ.Com 我们将会在收到邮件后及时进行处理。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