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一) 我院为中国传媒大学的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否则,我院无法录取。
(二) 在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 录取时,以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江苏生源考生以高考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四) 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导演(影视制片管理、文化经纪、艺术管理)、录音艺术(音响工程)、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摄影(电视摄影)、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特效、数字娱乐)、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等11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考生的英语成绩,要求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六)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表演、摄影、照明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动画等10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成绩特别优秀,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七)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有 关 说 明
(一)初试结果查询。共同考点2010年2月24日9∶00后考生可在考点现场查看,也可登陆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网站((http://www.cucn.edu.cn)查询。初试合格考生于2月24日9:00—12:00到考点现场办理复试手续。
(二)复试结果查询。根据报考人数,划分共同考点和独立考点合格证的发放比列,分别确定合格人数。考生于2010年4月上旬登录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网站查询艺术类专业考试结果。专业考试合格者请上网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三)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四)我院艺术类专业实行试读一年的制度,被录取入学的学生,试读期满后,合格者正式办理学籍手续转入二年级学习,试读不合格者(包括德、智、体三方面)取消学习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五)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六)考生赴考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