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0年美术统考科目及考试时间地点
四、美术统考安排
1、准考证打印
报名参加北京市美术统考的考生在经过报名资格确认之后,应于2009年12月29日至31日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0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考生应仔细阅读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考场号、考试科目及考生应试守则等。
2、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范围
考试科目为:色彩、速写、素描。
色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范围:静物写生或默写。
速写: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静态动作写生或人物、场景默写。
素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写生或默写。
各科考试所用的试卷纸均为8开幅面绘画用纸。
3、考试时间、地点
(1)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见下表:
2010年1月3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色 彩下午13:00—13:30速 写13:45—16:45素 描
(2)考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城市学院。
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地点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根据报名情况选定考点和考场并随机编排准考证号)。
五、考生应试守则及注意事项
1、凭《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第一科开考前40分钟(第二科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
2、将《准考证》固定在画板上以便核验。在领到试卷纸后,应使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认真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并在该面作画,可用图钉或胶带固定试卷纸的四角,颜料不能覆盖“准考证号、姓名”。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卷。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速写考试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色彩、素描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60分钟。提前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场续考,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试卷、试题按顺序放好,等待监考员收卷。待监考员收齐试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方可依次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试题带出考场。
5、考生只准携带画板(画夹)、小画架、画笔、颜料、水盒等绘画用具,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画板(画夹)上不准粘贴各种图案。
6、色彩科考试只能用水彩、水粉作画,不能用其它颜料。素描、速写两科考试一律用黑色铅笔或碳笔(只能使用其中一种)作画。不准使用定画液。卷面上不得出现任何与试题要求无关的标记。
7、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作弊、不准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不得将颜料随意挥洒或涂抹在考场内,不得故意损毁试卷、试题及其它考试材料。
8、遇有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考生要认真审题,按题目要求作画。未按题目要求作画(例如:题目要求横构图作画而考生竖构图作画或在试卷纸背面作画)的答卷,将按规定降档,扣除一定分数。
10、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者,须经监考员同意,离开考场期间不得串考场,不得出现舞弊行为。
11、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对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