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10年艺术类高考录取分数线
2010年北京城市学院在京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在文化课达到各省市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不考虑加分因素,使用原始成绩。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表演专业在文化课达到各省市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依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相同的情况下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有表演类专业联考的省市地区,专业课成绩直接使用联考成绩,无联考的省市地区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地区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报考美术类本科一志愿一专业为艺术设计专业的录取情况:
综合成绩最低分:
文 286.5
理 290.5
文化成绩最低分:
文 341
理 364
报考美术类本科一志愿一专业为动画专业的录取情况:
综合成绩最低分:
文 284
理 277.5
文化成绩最低分:
文 368
理 342
报考艺术类本科一志愿一专业为表演专业的录取情况:
校考成绩最低分:
文 77
理 87.5
在京艺术类一志愿录取工作已结束,我校已公告录取考生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
查询连接:http://baodao.bcu.edu.cn/lqcx/lqcx.aspx
咨询电话:01062321818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