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京外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在文化课达到各省市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不考虑加分因素,使用原始成绩。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表演专业在文化课达到各省市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依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相同的情况下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有表演类专业联考的省市地区,专业课成绩直接使用联考成绩,无联考的省市地区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地区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美术类专业录取的综合成绩最低分如下:
第一志愿一专业艺术设计: 311.5分
表演专业专业课最低分数线如下:
第一志愿一专业表演:90分
2、广西壮族自治区
美术类专业录取的综合成绩最低分如下:
第一志愿一专业艺术设计(文科): 296分
3、内蒙古自治区
表演专业专业课最低分数线如下:
第一志愿一专业表演:91分
4、天津市
美术类专业录取的综合成绩最低分如下:
文:294分
理:252分
5、四川省
表演专业专业课最低分数线如下:84分
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招生专题https://www.mshao.com/art/089.html